木兰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花江中游北岸,是隶属哈尔滨市市郊县,县城距省会哈尔滨市128公里。全县幅员面积3179平方公里(航测),总人口26.2万多,其中非农业人口6.5万,全县辖5镇3乡,有满、蒙、回、鲜等10个少数民族,人口0.7万之多。县城所在地木兰镇,总人口6.3万多。木兰县取名于境内木兰达河,木兰原于满语“围场”之意。县境内有大小山峰50座,小兴安龄余脉从东北入境,蒙古山脉从西入境。北部为山区,东南部为丘陵,西南部为平原,大体呈北高南低的地势走向。境内有大小河流29条,均属松花江水系。主要河流有:流长110公里的木兰达河和流长58公里的白杨木河。全境三面环山,一面靠水,构成“六山一水一草二分田”的自然地貌。
木兰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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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北京讨债公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人难以知晓。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夫妻婚姻关系的连带性,应当推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